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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附曹丕为此求之于孙权,寇准因它始创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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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附

最初不解《礼记曲礼》中的“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以为这种规定有前后矛盾之嫌,令人无所适从。前一句“共饭不饱”倒也好理解,多人一起用餐,只一个人山吃海喝,而置他人于不顾,成何体统!所以,“共食不饱”也就意味着相互礼让,这在食物并不丰足的西周时期,应该算是一种相当文明的进餐礼仪。黄米饭(黍)为当时主食之一,按照行为规范,和他人一起吃时不用筷子,而是直接用手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要“不泽手”呢?

若单纯从字面意义上讲,“泽”字解释为“洗濯”并无不妥。这也是我当初对“共饭不泽手”不得其解的原因所在。但查找资料的结果,大部分古代经学家对这句话的解释,实在让我难以释怀。东汉学者郑玄在近两千年前给出的解释是:“泽,谓捼莎(ruósuō)也。为汗生不洁也。”唐朝经学家孔颖达对此又给出了解释,似乎更进了一步:“古之礼,饭不用箸,但用手。既与人共饭,手宜洁净,不得临食始捼莎手乃食,恐为秽也。”在郑玄看来,“捼莎”一词已然代指两手相互切摩,即搓手,所以解释称“共饭不泽手”是因为餐前搓手有可能生汗。而孔颖达对这句话的注解,也语焉不详,未能针对“捼莎”一词给出语言学意义上的解释。还是一头雾水。古人手掌上的汗腺怎么就那么发达,以至简单搓几下,就搓出了汗来?显然不足为信。又回到经籍中专门查了“捼莎”一词,才明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其实是在禁止临进餐前拿莎草揉搓净手。

香附

原来,“泽手”乃是上古时代人们进餐前的良好卫生习惯。“共饭不泽手”这句话中的“泽”,正确的解释是:“泽谓挼莎。又摩莎洓之,出其香汁。”换言之,古人所说的“泽手”,指的是揉搓莎草,通过搓出莎草带有特殊香味的汁液,达到净手的目的。如此,《夷坚志李舒长仆》关于李舒长在前往拜谒天冠千佛途中“折草捼莎”的记述也便顺理成章了。由揉搓莎草净手,引申泛指搓草净手,又由此引申代指两手相切摩——“搓手”。

而当初用来揉搓净手的“莎”,就是后世中医所说的香附及香附子的统称。

香附

不过,“莎”还有一个更加古老的名称:缟。《夏小正》载:“正月缇缟。”所说的“缟”后来被称为“薃侯”,“缇”则写为“媞”。所以,《尔雅释草》称:“薃侯,莎,其实媞。”即,薃侯就是莎草,而媞便是莎草的籽实。在古代,缟、薃、镐为同字,而“缇”“媞”也可相互通假,因而后来的《说文》称:“莎,镐侯也。”段玉裁在为《说文》作注时,又进一步解释说:“缟也者,莎随也。缇也者,其实也。先言缇而后言缟者,何也?缇先见者也。”就是说,人们从远处一眼看去,首先看到的是莎草的籽实“缇”,所以才将籽实置于莎草之前,统称其为“缇缟”。大多数学者认为《夏小正》成书年代不晚于春秋时期。但如果按照何新先生的考证,《夏小正》当成书于西周以前①。如此说来,中国先民认识这种植物,至少有多年的历史。不过,到了西周时期,“薃侯”又被称为“台”。《诗经小雅南山有台》第一句便曾提到过它。其中的“台”本应写为“薹”,指的是蒜、韭菜等植物生长到一定阶段时在中央部分长出的细长的茎,现代植物学又称为花茎。这和莎草的植物形貌特征相符合,古人称其为“薹”,自有一定道理。

关于莎草药用的记载始见于《名医别录》,被列为中品。在该书“莎草根”条下,有这样一段内容:“味甘,微寒,无毒。主除胸中热,充皮毛。久服利人,益气,长须眉。一名镐,一莎,其实名缇。生田野,二月、八月采。”可见莎草已为时人药用不说,人们对它的了解也已相当全面。

香附子全草

莎草的药用部位为其根茎,又称“雀头香”。据晋人虞溥《江表传》记载,魏文帝曹丕登基后,还在守孝期间,就曾派专使前往吴国索求雀头香。这件事在后来的《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二年》中也有详细记载。曹丕的使者到达东吴传达他的意旨后,东吴群臣认为魏文帝向吴国索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等物是一种无礼的行为。还是孙权目光远大,考虑到东吴需要借助曹魏的力量抗衡刘备,便力排众议,把这些被他视为“瓦石”的东西统统送给了曹丕。

很多现代人不理解,雀头香这种田间地头随处可求的东西,曹丕身为一代帝王,何必要将其和象牙、犀角等珍玩一起列入同一份明细单,大老远派使臣去向吴国索要,并据此认为文献所言“雀头香”或为他物。其实不然。

《外台秘要》收录有专门给曹丕治疗秃发的秘方。称:“又生长发令黑,有黄白者皆黑,魏文帝用效,秘之方。虽说这个秘方中并不包含香附或香附子,但在《外台秘要》中,也收录有香附子入药以达到生发疗效的方子。因为在中医看来,香附子“乃血中气药,凡诸血气方中所必用者也。”了解中医药常识的人都知道,“气血”与生发脱发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原产于浙江的“南香附”,自古以来便被视为道地“雀头香”。孙权被封吴王之时,所辖扬州即含今浙江大部地区,也就不难解释曹丕放下身段,向他索要这么一种随处可见的大路货了。

中国先民自远古时代开始,便有踏青习俗。这种源自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与上巳节的融合,使其演变为一场迎春、求偶的全民狂欢。但到了秦代,上巳节中过于放纵的相关节俗逐渐遭到禁止。汉朝承续秦制,只是在祭祀等演礼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赏心悦目的娱乐活动。但进入魏晋,上巳节改为三月初三日,而古俗被水滨裢禊、曲水流觞、踏青等活动取代,逐渐成为游春娱乐的盛会。这一迎春习俗到了唐代,又与清明节逐渐融合,祭祀先祖与踏青活动的场面变得更加浩大。李淖在《秦中岁时记》中这样记述道:“唐上巳日,赐宴曲江,都人于江头禊饮,践踏青草,曰踏青。”可见杜甫诗“江边踏青罢,回首见旌旗”诗句并非夸张。旌旗林立,显然不能视为三两个亲朋好友的小型聚会,而是一种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的集体活动。唐代郊外踏青活动盛况,当可想而知。

莎草的生命力极其旺盛,不仅多生于江边水泽,也广泛繁衍于荒野、山岗、小径、兰圃,甚至庭院、阶下。莎草在当时想必几乎达到泛滥的程度,这一点可从唐人诗句中管窥一豹:“闲踏青莎碧苔”(吕岩)、“阶下丛莎有露光”(孟浩然)、“草春莎没绣鞋”(李建勋)、“楚畹多绿莎”(唐彦谦)、“沁心秋雨浸莎庭”(谭用之)、“碧天飞舞下晴莎”(许浑)……莎草成为踏青活动中主要践踏对象的前提完全成熟,于是有了韩翃影响到寇准始创《踏莎行》词牌的《过栎阳山谿》:

众草穿沙芳色齐,

蹋莎行草过春溪。

闲云相引上山去,

人到山头云却低。

《湘山野录》记载:“莱公(寇准)因早春宴客,自撰乐府词,俾工歌之。”言下之意,是说寇准在早春时节为了宴请客人,亲自编写乐府词,并让随行乐工伴奏演唱。这就是寇准为后世广为传唱的《踏莎行·春暮》。或许寇准在和客人春游踏青之时,见莎草离披,践踏寻访,忽然想起前朝诗人韩翃“踏莎行草过春溪”之句,触景生情,于是兴起,始创该调。②故《艺林伐山》载:“韩诗‘踏莎行草过春溪’;词名《踏莎行》,本此。”

踏莎行词牌一经出现,立刻引来苏轼、欧阳修、晏殊等北宋文坛巨匠的呼应,纷纷加入到这一词牌的创作队伍当中。及至秦观在贬谪郴州期间写出《踏莎行雾失楼台》,竟成千古绝唱。据传,该词写成后,秦观乘兴将其寄给了苏轼。想必同遭贬谪的处境让苏轼对该词感同身受。因而当听闻秦观逝世噩耗,苏轼悲从中来,挥笔写下“少游已矣,虽万人何赎”的提拔。后来,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米芾又把秦观的词和苏东坡的跋书写在扇面上,流传到郴州。郴州人为了纪念秦观,于是将“秦词、苏跋、米书”刻在碑上,史称“三绝碑”。又过了多年,南宋郴州知军邹恭命石匠,将其摹刻在苏仙岭白鹿洞附近的石壁上,遂成白鹿洞人文景观。

“莎”在北宋,因寇准的偶然兴起而变得家喻户晓。几十年后,因北宋政治中心南移,学者罗愿有幸接触到“莎”的另一种称谓,并记录到他为《尔雅》所作的训诂著作《尔雅翼》中。在该书《释草》下,罗愿这样写道:“莎,茎叶都似三棱,根若附子,周匝多毛……谓之香附子。”自此,莎草从被人揉搓净手、践踏寻芳的对象,实现了华丽转身,以“香附子”这一典雅的称谓载入史册。

与中国先民餐前揉搓、踏青时践踏、患病时药用莎草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东非苏丹,人们可能曾用它来保持口腔清洁。早期人类主要以肉食为主,因而较少受到龋齿等口腔疾病困扰。但随着农业文明的发展,人类摄入容易导致口腔滋生细菌的碳水化合物比例开始增加,因而罹患口腔疾病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生活在距今多年前的苏丹人的祖先,却很少患上龋齿等口腔疾病。最近,科学家们在对苏丹一处两千多年前的考古遗址进行了发掘,结果让研究人员深感惊讶:遗址中发现的牙齿只有不到百分之一曾患有龋齿等口腔疾病。对这些牙齿上的结石进行化学分析后,研究人员在其中发现了一种特殊物质,表明多年前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曾经常食用香附子。其他科学家的研究工作,也在表明香附的提取物可以有效抑制导致口腔疾病的主要细菌种类的生长。因此食用香附有助于这些古代居民保持口腔健康。至于香附子对他们来说究竟是充饥的食物,抑或用于保持口腔清洁的药物,只能见仁见智了。

香附是一种属于莎草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乃世界农耕史上最难清除的杂草之一。它们耐旱耐涝,可通过地下块茎迅速繁殖,且能抵抗大多数除草剂,因此一旦蔓延开来便极难控制。目前,香附已广泛分布于90多个国家,对50多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威胁。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本草坊”将其拿来盆栽。不是为了药用,也不是为了进行什么科学研究,而只是为了给室内添一道风景。看着香附挺拔、飘逸、俊秀的身姿,偶尔想想数千年来我们的祖先与它产生的种种交集,我有时会回到久未的田野,回到奢侈挥霍的童年。

记得小时候,经过连续几日巡回放映后,放映队收拾行装赶往下一个村庄。送走了他们的背影,我一个人落寞地来到河边,折一根香附,将它三棱形花茎从中劈开,扩张成一块四方形幕布,用树枝支在河滩。透过空洞的幕布,我一个人对落日演绎着日前重复看过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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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充电宝

花茎

花茎直接将植物的花朵与根茎连接在一起,而花梗则是连接植物花朵和茎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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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何新,《夏小正新考》,万卷出版公司,年9月,第2页。

②王静,《词牌名《踏莎行》中“莎”音补正》,《金色年华》,年8月,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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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南,本名郑炳男,迄今出版四十余部各类译著。著有系列随笔集《自在书》。诗、小说、散文作品散见于《作家》《民族文学》《延河》《散文》《天津文学》《南方文学》《鹿鸣》《当代诗歌》《诗歌报》等刊。

近年致力于国兰及石斛等本草新品种培育,业余写作关于汉字源流的专著《汉字的前世今生》及关于本草家庭园艺专著《身边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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