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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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宁地铁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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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南宁地铁开通以来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

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试行)》

已实施了四年多的时间

经常有铁粉私信小铁

xxx毫安的充电宝能带上地铁吗?

携带充电宝进站被拦下来怎么办?

朋友注意啦本月起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

正式实施啦

携带充电宝坐地铁再也不会被拦啦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

对部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

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快来跟小铁看看都有哪些调整吧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

为保障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宁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车站运营和列车运行的非法干扰,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安局会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对已试行了4年多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给予广大乘客提供更舒适、便捷、快捷的地铁服务体验,为市民平安出行做好保障,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将于年3月1日起实施。

一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中对的仿真枪支、具备攻击性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类进行了调整;

二是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对民用生活和生产类的刀具、锂电池、白酒、香水等物品的管控标准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

具体调整和优化了哪些物品呢

今天小铁作为课代表给大家圈出来啦~

一、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弹药类(含主要零部件)

1.*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能够击发具有攻击性子弹的仿真枪(含BB弹、水弹等)。(与试行版相比,新版完善了仿真枪:能够击发具有攻击性子弹的仿真枪,含BB弹、水弹等)4.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二)爆炸品类

包括: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及其仿制品。

(三)禁止器具类

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等和其他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刀具。

除管制刀具外,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等具有攻击性器具。(与试行版相比,新版去除了餐刀)

(四)易燃易爆物品类

包括: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氧气、水煤气等易燃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质;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氯酸钾、高氯酸钾、高锰酸钾等各类易制爆化学品。上述物品均包括其混合物。(与试行版相比,新版除去酒精、双氧水,增加了高锰酸钾)

(五)*害品类

包括:《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农业部公告(第号)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

(六)腐蚀性物品类

包括: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类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中规定的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等物品。

(八)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类

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的医疗废物,《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病原微生物等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具备条件携带者,须将物品包装完好或经必要的防护、登记措施)。(与试行版相比,新版完善了登记措施)

(九)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国家违禁品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乘坐城市轨道交通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在新版限带物品目录中

取消了对锂电池的携带限制

刀具携带限制在10厘米以下(含10厘米)

同时还放宽了香水的限带数量

从原来的不超过毫升调整为不超过毫升

细化了乘客限带酒精的数量

允许携带不超过毫升的酒精

(ps:注意区分好易燃物品和易爆物品,喷雾类的压缩罐上印有“小火苗”标识,或是写有“易燃”字样的就是易燃品,是限带物品;而罐装化妆品有“易爆”标志,是不能带进地铁的哦。)

看到这里铁粉们是不是以为

禁限带物品都在上面罗列的表格里了?

Nonono!

除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外

在《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

也禁止了一些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卫生

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四)携带动物(佩戴标识和防止伤人护具的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五)携带自行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

(六)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已于本月1日上线

大家在进站时要自觉接受安检

如果不小心带了禁带或限带物品乘车

可以自弃禁限带物品进站乘车

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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